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,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,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爱国强军意识。按照《“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”国防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我院“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”国防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本次活动以“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”为主题,有效发挥公益广告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、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,在全省积极营造关心国防、热爱国防、建设国防、保卫国防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作品题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:①强国复兴有我;②我与国防共成长;③边防宣传;④征兵宣传;⑤民兵工作风采;⑥人民防空宣传;⑦双拥共建宣传;⑧校园国防文化;⑨其他宣传普及国防教育的题材。
二、对象范围
全院师生
三、作品分类及技术要求
(一)平面类作品
格式为JPG,不低于300像素,5MB以下。文件名称为“作品名称+RGB或CMYK”。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,内容相关联的3幅以上(含3幅)作品属系列作品。随作品提交100字左右创意(设计)阐释。
(二)影视类作品(含短视频)
每条作品时长不超过120秒(包含片头、片尾),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×720,视频格式为MP4,应配有中文字幕,大小不超过200MB。随作品提交100字左右创意(设计)阐释。
四、参评要求
1.参评作品应为符合活动主题的原创作品,遵守《广告法》《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》《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符合我国文化传统、公共道德、行业规范等要求。
2.参评作品仅限于1个单位(团体或个人)报送,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。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、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评,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,若发生版权纠纷,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。
3.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、著作、商标、名称等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,由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负责。
4.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,参评作品不予退还。创作单位(团体或个人)享有作品署名权,主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。参评即为同意上述规定。
5.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禁止出现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的相关信息。
6.参赛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内容外,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。
五、提交要求
各系(分院)择优推荐平面类作品1个、影视类作品1个参加全院遴选活动,并将登记表(见附件)原件、平面类及影视类作品、创意(设计)阐释等电子版于2022年8月1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(部),联系人:姚东升。
学生工作处(部)
2022年7月16日
